香港黄金原料输送内地加工操作方式介绍-加工贸易(保税)闭环
问题:一间香港黄金交易所持牌铸造商公司,想把黄金原料发到中国内地加工后再运回香港进行销售,这样的模式要走什么样的流程及办理什么样的手续呢?需要什么条件及材料呢?对香港持牌铸造商公司及中国内地的加工企业有什么要求呢?流程是怎样的呢?
本文内容由仁港永胜唐生提供讲解,这是一份面向实操的“香港→内地加工→回港销售”的合规闭环方案,分为:可行性与监管框架、双方主体要求、所需许可与资料清单、端到端流程、通关与申报要点、常见风险与合规提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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模式可行,但前提是走“加工贸易(保税)闭环”:黄金原料自香港出口至内地,由具备加工贸易资质且符合人民银行(PBoC)黄金进出口许可要求的加工企业进行加工,成品必须复出口(回香港或第三地),在内地不得进入国内自由流通,否则需按一般贸易办理并触发更严格审批与税负。
许可核心:内地口岸通关环节对“黄金及黄金制品”适用人民银行+海关的《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》(2015年1号令)与配套目录,实行准许证(许可)制度;加工贸易须办理海关加工贸易手册等手续。
香港侧:无金银关税,但必须在进/出口后14日内申报;且贵金属经营主体须符合香港海关DPMS(贵金属及宝石经营者登记)与AML/CFT要求(若适用)。
监管动态:2025年9月人民银行就简化黄金进出口许可征求意见(如延长许可有效期、扩大办理口岸等),趋势是流程更顺,但配额与审批权仍在央行掌握。你的项目应关注落地细则再行排期。
行业合规
按CGSE(香港黄金交易所/金银业贸易场)内部规则运营(你已有铸造商资格)。
如涉及贵金属交易且符合门槛,完成DPMS登记、持续满足AML/CFT要求(KYC、可疑交易报告、记录保存等)。
贸易与申报
作为香港出口人/进口人,按《进出口报关》要求在14日内提交报关单;部分高成色金条虽豁免征费,但仍需按指引归类申报。
文件与管控
账册、重量/成色检验证书、运输保险、安保链路(armored logistics)、内部授权与双人交接制度等。
资质门槛
具备海关加工贸易企业备案与加工贸易手册办理能力;
能按人民银行许可办理黄金及制品的进出口准许证(通常与口岸人民银行分支机构/上海总部对接);
完善的计量、冶炼/首饰加工、质量与损耗(折耗)管理系统,能接受海关监管、盘点与核销。
合规体系
原料接收、在制与产出闭环台账,损耗率有据可查;
具备安全防范与视频留存、贵金属仓储、称重与化验能力;
出口复运的成色/重量/编号与手册核销一致。
《中国人民银行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》(进口与出口分别申请;加工贸易项下可按一单多批在有效期内分批通关——关注最新“非一批一证”便利化安排)。
加工贸易备案/手册(来料/进料模式其一;合同、BOM、工艺、折耗率测算)。
海关申报资料:合同、发票、装箱单、重量/成色化验单、许可证、运输与保险单据等。
出口/进口报关(14日内申报)及货物编码归类;相关检验/成色证明、商业发票、装箱单、运输保险、押运交接文件等。
DPMS合规文档(如适用):KYC、资金及实物交易记录、可疑交易报告留底。
Step 0 结构设计
确认走加工贸易闭环(来料加工:原料不转移所有权;进料加工:加工企业进口自用、复出口核销)。选择与你账务与风控更匹配的模式。
Step 1 香港端出口准备
备妥:商业发票、装箱单、成色/重量证明、保险与押运安排;
出口离港后14日内递交出口报关。
Step 2 内地进口(加工贸易)
加工企业持PBoC进口准许证+加工贸易手册办理进口;海关查验重量/成色并保税入区/入厂;账册登记。
Step 3 加工与在制监管
按手册约定工艺与折耗率生产;全流程留痕(称重、化验、投料、产出、损耗、残次品处理)。
Step 4 复出口内地→香港
由加工企业申请PBoC出口准许证并向海关申报复出口;手册核销(数量/重量/成色/编号一致);办理保税核销结案。
Step 5 香港端进口与销售
货到香港后完成进口报关(14日内);入库复检、编号登记;
按DPMS/AML要求留存客户尽调、交易记录,开展销售。
备注:如将部分或全部产成品在内地内销,则不适用加工贸易复出口核销路径,需按一般贸易进口办理配额/许可、完税(增值税/消费税等,依据货类)、结汇与资金流合规,门槛显著提高。
许可匹配与“单证物一致”:准许证、手册、报关单、发票、装箱单、化验单、标号/批次逐项对应。
成色与重量:建议采用SGE/伦敦金通用格式的化验/检验证明;进出两边复检留档以防重量差异或折耗争议。
损耗(折耗)管理:折耗率须事前备案或可被审计佐证;残余料、边角料、粉末、废料处理按手册与海关规定执行。
押运与保险:采用专业押运与全额险(含战争险/盗抢险)并建立双人双锁交接链。
香港申报:虽然高成色金条可能豁免征费,但并非免申报,仍需按规提交报关资料与正确货类编码。
AML/CFT:高价值贵金属交易须严格KYC+资金来源审查;非香港经营者在港发生特定现金交易还有申报义务(如适用)。
未取得PBoC准许证即申报进口 → 退单/罚没风险:务必先证后货或与口岸确认许可证有效期与批次使用。
加工贸易核销不闭环(数量、成色或编号不一致)→ 海关质疑少退/超耗:在制台账与复检日清月结,必要时第三方公证检测。
误以为香港“零关税=零申报” → 触犯《进出口(报关)规例》;务必14日内申报。
AML/KYC薄弱 → 触发香港DPMS监管风险;建立客户分类、可疑交易监控、记录保存制度。
将保税料件转内销 → 性质变更、税负与许可齐上:如确需内销,需重新路径设计并预估税费与审批周期。
香港发货侧
贸易合同(明示“加工贸易复出口”)
商业发票/装箱单(载明净重、毛重、成色、编号/批次)
成色/化验单(出港前)
保险与押运安排(含路线与交接清单)
香港出口报关(14日内)
内地加工侧
海关加工贸易企业备案与手册
PBoC进口准许证(金及制品)
进口申报与入厂保税登记
工艺/折耗率与在制台账
PBoC出口准许证+复出口申报与核销
回港销售侧
香港进口报关(14日内),必要时复检化验
DPMS/AML资料(客户KYC、交易记录、可疑报告机制)
Q1:能否不走加工贸易、以普通贸易把原料带入内地?
A:黄金原料属于严格许可管理品类,一般贸易进口要人民银行准许证且进入国内市场环节复杂、税负与审批显著提高。你这一“回港销售”场景更适合加工贸易闭环。
Q2:准许证是否一批一证?
A:现行做法多为按许可数量与有效期管理;监管正讨论延长有效期、扩大口岸与“非一批一证”便利化,建议以口岸人民银行最新口径为准再排期。
Q3:香港是否需要特别行业牌照?
A:关务上无额外进口/出口许可证;但经营层面如涉及贵金属交易,须按DPMS登记与AML/CFT要求执行。
《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》(中国人民银行、海关总署令〔2015〕第1号)(含加工贸易场景、准许证制度、审批时限等)。中国政府网+1
人民银行英文页/配套说明(对目录与许可制度的框架描述)。中国人民银行贷款管理系统
中国跨境黄金贸易监管概述(SGE框架与分类:一般贸易/加工贸易)。BullionStar Singapore
香港海关:进/出口申报(14日规则)与征费豁免项目(高成色金条编码)。香港海关+1
香港DPMS登记与AML/CFT监管(海关网站)。香港海关+1
监管动态:人民银行拟优化黄金进出口许可(2025/9)。Reuter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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