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:不存在。
根据《电子货币法 E-GeldG 2010》,奥地利 未设立小型 EMI 注册或豁免通道,所有电子货币业务均需申请 完整 EMI 牌照。
对比之下,《支付服务法 ZaDiG 2018》确实存在“小型支付机构”(注册制,交易量有限、监管要求较低),适合测试市场的小型 PSP。
但 电子货币发行被视为更高风险业务,涉及公众资金保障和赎回义务,因此不允许“轻监管”模式。
实务提示:如果您的业务目标仅限于小额支付,可考虑申请“小型支付机构(Small PI)”;若涉及钱包或预付卡产品,必须申请 EMI 牌照。
答:法律上是的,但实操中往往更久。
法规规定:FMA 必须在申请材料 “完整齐备”后 3 个月内作出批准或拒绝决定。
但补件、答复问询、董事/股东尽调、IT 安全测试等时间 不计入法定 3 个月时限。
因此,总体周期通常为 6–12 个月:
前期材料准备:2–3 个月;
FMA 问询与补件:3–6 个月;
最终决定:3 个月。
实务提示:若要加快审批,应提前完成银行托管协议、AML/KYC 流程、IT 渗透测试报告等核心材料。
答:可以外包,但需承担合规责任。
根据《支付服务法 ZaDiG》第 21 条及 DORA(数字运营韧性法) 要求,外包必须满足:
供应商尽职调查:评估其能力、声誉、合规性;
合同条款:必须包含审计权、退出条款、事件通报机制;
监控机制:持续监督供应商的风险状况;
集中度风险:避免单一供应商,需有备用方案;
链式外包:禁止无限转包,必须可追溯。
客服可外包,但涉及 AML/KYC 审查的部分,最终责任仍在 EMI 本身。
实务提示:常见模式是外包给 IT/云厂商 + KYC 技术供应商,但在内部保留 合规官、MLRO 与 IT 风险负责人,确保监管认可。
答:合规,但必须严格满足 FMA 技术要求。
FMA 允许使用 视频身份识别(Online-IDV) 作为客户尽职调查方式。
必须符合以下条件:
活体检测(防止冒用录制视频);
全程录制留痕(可供审计);
风险附加控制(如第二因素验证、文件比对);
随机问题提问(验证实时互动)。
系统需定期测试、接受外部安全评估。
实务提示:FMA 对 AML/KYC 监管严格,建议使用市场上已获监管认可的供应商,并在 AML 政策中描述 审核流程与人工抽查机制。
答:影响重大。
欧盟正在推动 PSD3(支付服务指令三代)与 PSR(支付服务规章),预计在 2025–2026 年生效。
主要变化:
统一 EMI 与 PI → 合并为 支付与电子货币机构(PEMI);
更严格的治理要求 → 强调董事适格性与风险管理;
ICT/DORA 强化 → 引入欧盟统一的技术与运营韧性要求;
客户保护提升 → 对费用透明度、投诉机制提出新标准。
实务提示:在设计商业模式时,建议预留“升级路线”,以便未来快速过渡到 PSD3/PSR 框架下的 PEMI 结构。
答:不需要。
根据现行欧盟法规,EMI 获批后即 自动拥有 PI 的业务权限,可以提供支付服务。
区别在于:
EMI 可以发行电子货币(钱包、预付卡等);
PI 不能发行电子货币,只能做支付中介(收单、转账等)。
因此,如果您的商业模式涉及钱包、储值或预付卡,建议直接申请 EMI。
实务提示:很多创业团队会犹豫选择 PI 还是 EMI。如果未来业务会扩展至钱包或储值卡,一次性申请 EMI 更合适,避免后期重新申请。
答:
客户资金保障方案(银行隔离账户证明或保险合同);
IT 架构与 DORA 合规文件(灾备、渗透测试计划、外包合同);
股东与资金来源证明(特别是跨境股东,需要提供反洗钱背景审查材料);
高管履历与适格性(需要证明管理层有支付/IT/合规背景)。
因此,建议申请前完成 Pre-Application Meeting,将敏感点提前与 FMA 对齐。
答:通常不被允许。客户资金必须托管在 奥地利或欧盟监管认可的银行/金融机构,确保法律执行力。非欧盟银行即便声誉良好,FMA 也会拒绝接受。
答:可以,但必须符合 透明与合理 原则,且不得阻碍客户赎回权利。例如:
允许收取小额手续费,用于覆盖实际操作成本;
禁止收取高额赎回费、设定赎回门槛或限制次数。
任何对客户不利的赎回条款均属无效。
答:可以外包技术性环节(如视频识别、名单筛查系统),但 最终责任由 EMI 自行承担。MLRO(反洗钱负责人)必须是 EMI 内部人员,负责监督外包供应商。外包合同需包括 尽调权、审计权、退出条款。
答:不需要额外保证金。申请要求的 EUR 350,000 初始资本金 足以满足监管要求。但如果选择保险/担保方式保障客户资金,则需缴纳保险费或担保费,相当于“资金保障成本”。
答:取决于业务模式:
如果您仅提供“加密货币买卖或托管”,需考虑 MiCA(加密资产市场规章) 及奥地利对虚拟资产服务商(VASP)的监管要求;
如果您以欧元或其他法币发行电子钱包,则属于 EMI 范畴。
目前建议企业将 加密钱包业务 与 EMI 钱包业务 分开牌照架构。
答:至少一名董事需在奥地利长期居住或定期在场,以满足“实际管理中心在奥地利”的监管要求。其他董事可以在欧盟或境外,但需保证可随时配合监管沟通。
答:不行。奥地利允许小型支付机构(注册制,业务量有限),但并不允许“小型 EMI”。如果目标是发行电子货币(预付卡、钱包),必须直接申请 完整 EMI 牌照。
答:不可以。客户资金必须完全用于保障电子货币兑付,不得用于任何形式的投资(如债券、股票、基金)。唯一允许的情况是投资于低风险、高流动性资产(如国债、央行存款),并且需要 FMA 批准。
答:
年度:财务报表 + 审计报告;
定期:季度或半年度资本金与客户资金保障情况报表;
即时:董事、股东变更、重大 IT 事件、AML 可疑交易报告。
答:可以,但必须符合 DORA 外包规定:
必须可审计;
必须有数据保护协议(GDPR);
必须具备退出机制;
不能出现单一依赖(需冗余方案)。
FMA 对云外包态度较开放,但要求治理机制严密。
答:奥地利法律并未规定明确期限,但 FMA 要求“合理时间内”启动业务。若长期闲置,FMA 有权撤销牌照。通常建议 6–12 个月内开始运营。
答:可以,但需遵守 MiCA 稳定币(e-money tokens) 的新要求。即:
必须由 EMI 或信贷机构发行;
必须完全以法币资产 1:1 支撑;
需额外接受欧盟与 EBA 的监管(尤其是重大稳定币)。
答:
EMI 不能吸收公众存款,只能发行电子货币;
EMI 不能放贷(除有限透支安排);
银行监管要求更高(资本金、CRR/CRD IV 框架),而 EMI 仅需满足 E-GeldG 要求。
答:奥地利 EMI 按照普通公司税(Körperschaftsteuer)缴纳企业所得税,目前税率约 24%(2024 年起降低至 23%)。并无专门针对 EMI 的优惠政策。但由于奥地利是欧盟成员国,EMI 可以利用 欧盟母子公司指令 及避免双重征税协议(DTT)降低跨境股息或利息税负。
答:可以。EMI 获批后可申请 护照通行(passporting),在 EEA 国家开展业务,而无需单独申请当地牌照。流程为:
EMI 向 FMA 提交跨境通行通知;
FMA 将通知转交至目的国监管机构;
目的国监管机构确认后,EMI 即可在该国提供服务。
通常时间为 1–2 个月。
答:在 EEA 内设立分支机构,只需 护照通行通知。但需要额外提交:分支办公地址、当地负责人信息、分支运营计划。目的国监管机构可提出 AML/KYC 方面的额外要求,但无需重新申请牌照。
答:必须建立 透明、可追溯的投诉机制:
提供投诉渠道(热线、邮箱、表格);
记录并归档投诉;
在 15 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;
若无法解决,告知客户有权向 奥地利金融调解中心(Schlichtungsstelle) 或 FMA 投诉。
答:可以。但需注意:
合作方不得代为发行电子货币;
合作应限定为 分销、赎回、技术支持;
外包合同需满足 DORA 要求;
EMI 仍需对所有合规责任负责。
答:可以。EMI 获批后可作为支付服务提供商接入 SEPA 清算系统(通常通过代理银行)。常见业务包括:虚拟 IBAN、SEPA 转账、SEPA Direct Debit。但需 FMA 认可相关 IT 系统与资金保障机制。
答:可以,但需在牌照获批后另行申请成为 卡组织会员(principal member 或 associate member)。卡组织通常要求:
证明牌照有效;
符合资本与风险管理标准;
提供担保金或保证函。
因此,EMI 可结合预付卡/借记卡业务模式申请。
答:FMA 并未强制,但实际操作中 强烈建议聘请奥地利本地律师或顾问:
确保申请文件符合德语原文法律要求;
协助与 FMA 沟通、解释商业模式;
降低补件与延误风险。
答:若长时间不开展业务,FMA 可启动吊销程序。企业需向客户全额兑付电子货币,并妥善关闭客户账户。同时需向 FMA 备案,并提交终止报告。
答:法律未明确规定员工人数,但实践中至少需要:
2 名董事(管理层);
1 名合规负责人(含 AML/MLRO);
1 名 ICT/信息安全负责人;
1 名运营或财务人员。
通常建议至少配备 4–6 名本地核心员工,以体现“实际管理在奥地利”。
答:是的。根据《电子货币法 E-GeldG 2010》和《支付服务法 ZaDiG 2018》,EMI 每年必须提交经 注册审计师 审计的财务报表和附加合规报告。审计范围不仅包括财务,还涉及 资本金充足、客户资金保障、风险治理、IT 安全 等。
答:通常包括:
年度:财务报表、治理与风险报告;
半年度/季度:资本金与在外流通电子货币余额报表;
即时报告:重大变更(股权、董事、外包)、IT 事件、AML 可疑交易。
具体频率由 FMA 监管要求决定。
答:会。FMA 具备 突击现场检查权,检查内容通常包括:
客户资金隔离账户对账;
AML/KYC 流程抽查;
外包合同与 ICT 供应商检查;
风险管理与内控制度落实情况。
检查结果可能导致整改命令或行政处罚。
答:需要。股东直接或间接持股超过 10%、20%、30%、50% 关键门槛时,必须事先获得 FMA 批准。若未经批准私下转让股份,可能被认定为严重违规,甚至导致牌照吊销。
答:可以,但需提前向 FMA 报告,并证明:
海外子公司不影响奥地利母公司的治理与风险控制;
客户资金保障机制仍受奥地利法律保护;
海外子公司合规框架符合当地法律。
如涉及 EEA 业务,可通过护照机制直接开展,而无需设子公司。
答:可以,甚至是 监管建议的做法,以分散风险。FMA 通常要求 EMI 在银行合作中考虑 集中度风险。但 EMI 必须能随时对所有隔离账户进行汇总报告,证明资金完全覆盖在外流通电子货币余额。
答:常见的成功案例显示,董事配置最佳为:
一名具备支付/电子货币经验的高管(如曾任 PSP、FinTech、银行支付部门负责人);
一名合规/法律/风险管理专家;
有 IT 或网络安全背景的高管将增加获批几率。
FMA 更倾向于“互补型团队”,而非单一背景。
答:一般不允许。EMI 原则上 不能放贷,仅可提供电子货币发行和支付服务。例外情况:如支付交易中出现小额、短期透支(例如清算时间差导致的临时透支),FMA 可能允许,但必须严格受限并纳入风险控制。
答:需要。除了申请时的 许可费(约 EUR 8,000),EMI 每年还需向 FMA 缴纳 年度监管分摊费,金额取决于机构规模、交易量和监管工作量。一般为 数千至数万欧元不等。
答:这是最严重的违规之一。后果包括:
立即补足资金的监管命令;
高额罚款;
限制业务,直至资金充足;
吊销牌照,若问题严重或持续存在;
高管可能被追究 个人责任,包括禁任和刑事责任。
答:奥地利 EMI 必须按照 奥地利商法典(UGB) 和相关金融机构会计标准编制财务报表。若属于大型集团或计划跨境上市,也可采用 IFRS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,但仍需满足奥地利本地报表提交要求。
答:可以,但需符合“低风险、高流动性”的要求,并且需获得 FMA 认可。一般允许的投资工具包括:
欧盟成员国政府债券;
欧洲央行或奥地利央行存款;
投资级的短期国债。
禁止将客户资金投资于股票、基金、衍生品等高风险资产。
答:根据 MiCA(加密资产市场规章):
稳定币(以法币计价的 e-money token)必须由 EMI 或银行 发行;
EMI 可以作为稳定币发行人,但需额外履行 MiCA 信息披露、储备资产、治理 等义务;
若仅做法币钱包业务,不涉及 MiCA。
因此,奥地利 EMI 是 进入欧盟稳定币业务的必经牌照。
答:合规官必须:
具备奥地利或欧盟金融法规经验;
熟悉 AML/KYC 与支付法规;
拥有实际的执行能力,而不仅是顾问身份;
需独立履职,直接向董事会报告。
部分小型 EMI 会将合规官与 MLRO 合并,但 FMA 更倾向于分设岗位。
答:是的。MLRO 必须在奥地利常驻,且能与 金融情报部门(A-FIU) 保持即时沟通。可以由本地雇员担任,也可以聘请在奥地利有注册的专业人士,但不得完全外包至境外。
答:常见问题包括:
客户资金保障具体如何操作?是否已有银行账户或保险方案?
董事与股东是否具备相关经验与声誉?
AML/KYC 如何处理高风险客户?是否有视频识别机制?
IT 系统如何符合 DORA 的 ICT 风险要求?
三年财务预测是否现实?亏损阶段如何维持资本充足?
答:可以,但必须明确边界:
EMI 负责法币电子钱包和支付部分;
加密货币部分需由符合 VASP(虚拟资产服务商) 监管的实体提供;
资金流转必须完全隔离,避免“混同”;
合作协议需清楚划分合规责任。
答:不可以。奥地利与欧盟 AML 法律严格禁止匿名账户或匿名支付工具。即便是小额电子货币账户(低于 EUR 150),也必须具备基本 KYC 程序。匿名预付卡已被大幅限制。
答:会。获批的 EMI 会列入 FMA 官方注册名录 及 EBA(欧洲银行管理局)公共注册平台,包括公司名称、地址、牌照范围、护照通行国家等信息。公众可随时在线查询。
答:收购 EMI 时,收购方股东需经过 FMA 适格性审查,流程包括:
提交股东背景与资金来源证明;
FMA 审查是否符合金融稳定与合规标准;
审查周期通常 2–3 个月。
未经批准进行股权转让,可能导致交易无效,甚至影响牌照存续。
答:不可以。英国脱欧后,不再属于 EEA 护照机制范围。若要在英国运营,必须向 FCA 申请 EMI 或支付机构牌照。护照机制仅适用于欧盟 + EEA 国家。
答:客户首先应通过 EMI 内部投诉机制解决。若仍不满,可向:
奥地利金融调解中心(Schlichtungsstelle);
或直接向 FMA 投诉。
EMI 必须在合同与网站中 清楚披露投诉渠道。
答:由于客户资金必须隔离存放或有保险/担保机制,理论上即便 EMI 破产,客户资金仍可全额赎回。FMA 会指定管理人执行赎回计划。因此,保障机制的设计与执行是监管关注的核心。
答:可以,但需避免 职能冲突与独立性问题。例如,合规官和 MLRO 不得兼任与业务冲突的岗位。如果人员来自集团其他公司,需签订派驻协议,并确保该人员有足够时间投入到 EMI 的日常合规。
答:可以集中外包或共享服务,但 EMI 仍需承担最终责任。FMA 会审查:
EMI 是否对集团服务保持 审计权和控制权;
是否符合 DORA 要求(跨境 IT 外包的风险可控);
是否在奥地利设有实际的合规监督能力。
答:不需要。存款保险适用于银行吸收存款业务。EMI 仅发行电子货币,不属于存款,因此无需缴纳存款保险费用。取而代之的是 客户资金保障机制(隔离账户或保险/担保)。
答:虽然法律没有硬性人数要求,但实操中至少需要:
2 名董事(执行管理);
1 名合规官;
1 名 MLRO(反洗钱官);
1 名 ICT/信息安全负责人;
1–2 名运营/财务人员。
合计 5–6 人是常见最低团队。规模较大的 EMI 通常配备 15–30 人。
答:可以。外汇兑换属于支付服务的一部分,需在经营计划中提前披露。若涉及高风险国家,需在 AML 手册中加入强化尽调(EDD)措施。
答:可以,但前提是:
电子货币仍需以法币 1:1 支撑;
必须符合所有资金保障与赎回义务;
区块链只是技术实现,不改变法律性质;
若涉及稳定币(e-money token),需额外满足 MiCA 的披露和治理要求。
答:需要向 FMA 提交 终止运营申请,并执行以下步骤:
停止新客户业务;
全额赎回在外流通的电子货币;
提交客户资金兑付完成报告;
提交最终财务审计与终止报告;
FMA 确认后正式注销牌照。
答:EMI 属于普通企业,需缴纳 企业所得税(Körperschaftsteuer,23%)。如向股东分红,还需缴纳预提所得税(KESt,27.5%)。若股东位于欧盟,可适用欧盟母子公司指令,享受预提税豁免。
答:大多数支付和电子货币服务属于 金融服务豁免范围,不需缴纳 VAT。但与 IT、顾问或非金融性质的服务相关的部分,可能需要缴纳 20% 的奥地利 VAT。
答:PSD3/PSR(支付服务指令三代 & 支付服务规章)计划将 支付机构与 EMI 牌照合并,统一为 支付与电子货币机构(PEMI)。现有 EMI 可能需要在过渡期内补交文件,重新对齐资本、治理和 ICT 要求。
答:可以,常见模式是:
EMI 提供钱包和支付功能;
银行负责托管、清算或卡组织接入;
产品以“Co-Brand”形式面向客户。
但必须确保责任边界清晰,且客户资金保障机制仍符合 EMI 要求。
答:可以作为 分销代理,帮助他国 EMI 在奥地利推广电子钱包或预付卡。但不能代替他国 EMI 发行电子货币。必须在合同中明确:责任仍归属原 EMI,奥地利代理仅限营销/分销。
答:主要包括:
资本不足 → 未能持续满足监管资本要求;
客户资金管理混同 → 导致保障机制失效;
AML/KYC 不合规 → 被 FMA 或欧盟制裁;
IT 安全事件 → 数据泄露或支付中断;
股东变更未审批 → 违规导致牌照吊销。
答:不行。EMI 不属于《资本要求条例(CRR)》下的信贷机构,因此不受 ECB 直接监管,而是由 奥地利 FMA + OeNB(央行) 监管。
答:根据 E-GeldG 和 ZaDiG,最高罚款可达 数百万欧元。例如,严重 AML 违规或资金保障违规,罚金区间在 EUR 50,000–5,000,000 之间,具体金额取决于违规性质与严重性。
答:通常不行,TARGET2 主要面向银行。但 EMI 可以通过代理银行或支付服务提供商间接接入 SEPA 与 TARGET2,满足大额清算和跨境支付需求。
答:可以。这类产品通常以预付卡或电子钱包形式存在,归类为电子货币。需要确保:
薪资资金专户隔离;
客户可随时赎回余额;
AML 流程覆盖雇主和员工双层 KYC。
答:常见问题包括:
为什么选择奥地利作为总部?
如何保障客户资金与股东资金隔离?
AML 系统如何检测可疑交易?
IT 灾备计划如何落地?
董事在奥地利的实际管理投入如何体现?
答:可以,但必须确保:
客户资金严格隔离;
加密业务需由 VASP 执照覆盖;
EMI 需对高风险客户实施强化尽调(EDD)。
答:可以,但需确保责任划分。常见合作是 EMI 提供钱包与发卡,PSP 提供收单或支付网关服务。双方都需向各自监管机构备案。
答:主要原因有:
材料不齐或翻译不合格;
客户资金保障机制不明确;
外包合同条款不符合 DORA 要求;
股东背景复杂、跨境资金来源难以证明。
提前准备这些材料可缩短周期。
答:可以,常见模式是:
EMI 提供钱包与支付功能;
保险公司通过钱包提供保费缴纳、理赔支付;
需遵守《保险分销指令(IDD)》与 FMA 保险部门要求。
答:原则上 EMI 不能直接放贷。若要开展 BNPL,需要:
与持牌信贷机构合作;
EMI 提供支付与电子钱包功能;
信贷风险由合作银行承担。
答:可以。欧盟委员会已启动跨境 数字金融沙盒,奥地利企业可申请。FMA 也有本地 FinTech Sandbox,EMI 在申请前可入驻,降低审批难度。
答:必须有实际办公场所。FMA 不接受“虚拟办公室”或“仅注册地址”。监管机构可能进行现场检查,要求查看员工、IT 系统与合规文件。
答:可以,但需额外满足 AML/KYC 与跨境资金流监管。若涉及高风险国家(FATF 灰名单/黑名单),需执行强化尽调,并可能需要 FMA 额外批准。
答:可以,但需谨慎:
BigTech 可以作为 EMI 的分销渠道;
EMI 仍对资金保障、客户赎回与 AML 负全责;
外包合同必须符合 DORA 要求,避免数据主导权被 BigTech 控制。
答:是的。FMA 要求 EMI 参照银行治理模式,设立三道防线:
第一道防线:业务部门,负责日常风险识别与合规执行;
第二道防线:合规、风险管理与 AML 职能;
第三道防线:独立内部审计。
即便是中小 EMI,也需证明“三道防线”存在。
答:需要。FMA 会要求 EMI 定期进行 资本金压力测试,模拟客户资金骤增、突发赎回潮、IT 故障、合规罚款等情况,确保仍能维持法定资本要求。
答:需要 FMA 批准:
提交合并计划、客户资金处理方案、风险评估;
确保客户资金在合并过渡期仍完全隔离;
FMA 审查后才可执行合并。
若跨境合并,还需 EBA 与目标国监管机构共同审批。
答:会。根据欧盟监管合作框架,FMA 在涉及跨境业务或重大股东变更时,需与 EBA 和他国监管机构沟通。例如:一家在立陶宛持有 EMI 的集团收购奥地利 EMI,FMA 会与立陶宛央行协作。
答:常见于高管与股东适格性审查。FMA 可能要求董事、合规官、MLRO 到场接受问答,主要考察其 知识水平、合规意识、对业务的掌控能力。
答:在一定条件下可以,前提是托管银行位于 EEA 成员国 并受认可的监管。若托管在奥地利境外,FMA 会要求额外证明 法律保护效力与资金可追溯性。
答:接受,但会特别审查:
商业计划是否现实;
是否有融资支持保障未来 2–3 年运营;
是否有资深高管,而非全部是创业背景。
很多初创 EMI 会先进入 FMA Sandbox 测试,再申请正式牌照。
答:可以,但需注意:
必须确保员工可随时赎回为现金;
不得强制员工仅用电子货币消费;
必须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。
答:需要重新申请银行牌照(信用机构许可)。EMI 不能直接升级为银行,但其电子货币业务经验与合规框架可以作为申请银行牌照的基础。资本金要求将大幅提升(至少 EUR 500 万)。
答:股东需提供:
银行流水或资产证明;
税务合规文件;
资金转入路径;
无洗钱或制裁风险的证明。
如股东来自高风险司法辖区,FMA 会要求额外的 KYC 与背景调查。
答:可以,但需 提前披露且合理。例如:客户账户超过 12 个月未使用,可收取每月固定管理费。但不得影响客户赎回权利。
答:在小型 EMI 中,合规官可以兼职风险管理或 MLRO,但需证明不会影响独立性。FMA 更倾向于 合规官独立设置,尤其在规模较大的 EMI 中。
答:可以。常见模式是:
EMI 提供支付钱包;
电商平台用作客户充值与提现工具;
需披露分销与代理安排,并确保资金隔离。
答:取决于客户资金规模与保险公司评级。一般保费率在 0.1%–0.5%/年 的保障金额之间。大部分 EMI 会选择隔离账户,而非保险,因为保险成本较高。
答:必须。根据 ZaDiG 要求,高管(尤其是董事、MLRO、合规官)的变动必须 即时报告 FMA。若核心岗位空缺,FMA 可能要求临时补位人员,确保合规职能不中断。
答:可以。电子签名需符合 欧盟 eIDAS 规范。若涉及客户 KYC 合同,通常要求 合格电子签名(QES)。
答:是的。EMI 必须向客户披露:充值费、赎回费、转账费、兑换费等,且不得隐藏在条款中。违反透明度要求可能导致罚款。
答:可以,但必须符合 视频识别(Online-IDV) 规范:
活体检测;
录制留痕;
第二因素验证。
移动开户已成为多数 EMI 的常见模式。
答:由托管银行或保险公司兑付,FMA 指派清算人执行。由于客户资金必须隔离或担保,客户理论上可 100% 收回余额。
答:
客户资金保障:银行账户开立、保险担保落实是申请最大难点;
AML/KYC 框架:FMA 对 AML 流程极为敏感,问询最频繁;
IT 与 DORA 合规:ICT 风险管理与外包治理是新规重点,准备不足会严重拖慢审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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