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信托牌照区分及经营限制解析
香港的“信托牌照”严格来说是指《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》(AMLO, Cap. 615)下的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牌照(Trust or Company Service Provider Licence, TCSP),由香港公司注册处(CR)负责发牌与监管,本文内容由仁港永胜唐生提供讲解。
香港的TCSP牌照并没有官方意义上的“大牌、小牌”之分,而是统一牌照制度。
但在实务中,常见区分方式如下:
业务规模区分
小型信托公司/服务商:多为家族信托、个人客户服务,牌照持有人仅数名信托专员。
大型信托公司/服务商:通常附属于会计师事务所、律师楼、金融机构,业务涉及跨境信托、基金架构及公司秘书综合服务。
牌照持有人类别
公司形式牌照:多数申请人以有限公司身份申请,便于扩展团队与合规架构。
个人牌照:仅供个人专业人士申请(律师/会计师),适合小规模服务。
附属监管牌照
部分机构同时持有其他金融牌照,例如:
SFC牌照(如9号资产管理)+ TCSP → 能提供投资+信托综合服务。
MSO(金钱服务经营者牌照)+ TCSP → 涉及资金流动服务时需双牌照。
根据香港《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》,持牌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可提供以下服务:
受托人服务(成立及管理信托)
公司秘书服务
公司注册、法团管理、法团董事/股东代理
提供注册办事处、商务地址
指派提名董事/股东
不得经营投资或金融业务
TCSP牌照本身不允许提供资产管理、证券买卖、融资租赁、贷款等金融服务。
若涉及上述业务,须额外申请SFC或HKMA牌照。
资金操作限制
TCSP不得直接接受客户资金用于投资;
客户资产需存放在信托账户或第三方金融机构。
合规限制
必须遵守反洗钱(AML)与客户尽职调查(CDD)要求;
定期提交合规报告,并配合公司注册处的监察。
跨境业务限制
香港TCSP牌照本身仅在香港司法区有效;
若要在海外设立信托或提供跨境服务,需配合当地法律。
广告与推广限制
不得夸大服务范围,例如声称可进行金融投资或保证收益。
负责人员(Responsible Person)
必须具备适当资格与经验(如律师、会计师或公司秘书)。
负责整体合规与风险管理。
合规与AML要求
建立客户身份验证程序(KYC)。
审查资金来源与交易背景。
保持业务记录至少6年。
年审要求
每年向公司注册处续牌。
如有董事、股东、合伙人变更,须即时向CR报备。
维度 | 大型信托服务机构 | 小型信托服务机构 |
---|---|---|
客户群体 | 跨国企业、基金、家族办公室 | 本地中小企、个人信托 |
服务内容 | 信托+基金架构+合规咨询 | 单纯公司秘书或小型信托 |
风险控制 | 设有专门AML/KYC团队 | 依靠个人经验,合规压力较大 |
牌照附加性 | 通常搭配SFC/会计师牌照 | 单一TCSP牌照 |
香港信托牌照(TCSP)并没有官方分大牌/小牌,而是统一制度下的不同业务规模表现。
核心限制在于:不得涉足投资金融业务、不得接受客户资金进行操作,必须严格履行AML/KYC。
若想拓展到金融投资、基金管理、财富管理,则需额外申请SFC或HKMA相关牌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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